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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7 10:54:54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章 ***责任
第三十条 市、县级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或者本级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的,依法追究责任;尚不构成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三条 、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征收养殖场补偿标准,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的,依法追究责任;尚不构成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公布的《城市房屋***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
很多农民现在有钱了,都会跑进城买房,就是为了让自己过上更好的日子。只不过很多农民是城里买了房,但是农村也有宅基地,如今要确认一户一宅的政策,就想知道这种情况要怎么办?
城里买了房,但农村宅基地要确认“一户一宅”政策,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相信不少人都有这样的情况,总会担心自己现在农村有宅基地,如今又去城里买了房,那不就是一户两宅了,是不是就不符合宅基地的规定了,有着宅基地会不会被收回的顾虑。
其实大家是可以放心的,因为农村宅基地跟城里的商品房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农村的一户一宅指的是一户一块宅基地,主要是因为宅基地是无偿给农民使用的,自然要进行管理的。而城里的商品房是有偿使用的,跟宅基地是不同的,所以就算是买了很多套房子也是没有关系的,还是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政策的。
所以说农村宅基地跟商品房是没有必然的联系的,是不需要担心宅基地会被收回的。真正有影响的还是农村的问题,如果你在城里买了房,还将迁到了城里,那可能宅基地就得自愿退出了,因为宅基地只有农民才可以拥有的。
当然如果你只是在城里买房,就算是在城里买了十套房子,却没有迁移,那还是没有问题的。商品房就跟平时我们买汽车一样,都是花钱买的商品,是不会影响到宅基地的权益的。
总之,在城里买了房,在农村也有宅基地,还是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这点大家配合一下就可以了,是没有大问题的。
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按照***明上登记的计算面积为准。同时,根据企业房屋和建筑物的评估价值进行考虑,评估因素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建筑物的位置、用途、建设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等各类问题。
(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可知,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当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损失,松潘养殖场,实际损失主要有原材料、半成品等的损失和订单违约损失;预期利润损失则是根据企业往年经营情况计算可期待的利润。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部分的金额计算弹性较大,可专门交给******律师进行,养殖场停产停业,***律师对于该类损失的计算拥有丰富的经验,禁养区养殖场搬迁,可以的保护企业家的利益。
(三)设备、设施搬迁补偿
企业***过程中需要对企业的设备设施进行搬迁安置,其设备设施主要分为可以移动的设备和不能移动的设备。可以移动的设备中包括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应当按照当地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调试费用价格等进行计算;功能损失费则按照搬迁后机器精度下降程度、不合格产品数量进行补偿。不可移动的设备,其补偿应当按照设备的使用年限计算折旧价或重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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